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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家电下乡工作情况通报
2009-08-18 10:48  文章来源:广南县经济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

  家电下乡”是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之后又一项惠民工程,新形势下,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
  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全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于3月 28 日正式启动实施家电下乡工作,通过4个多月的努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8月2日,全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64个,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63台(部),其中:冰箱429台、彩电279台、洗衣机306台、手机22部、计算机8台、热水器10台、微波炉3台、电磁炉6台,销售金额1512609元。目前已兑付补贴735台(部)140351元。概括起来,我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经济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经济商务、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负责全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济商务局,具体负责家电下乡日常工作。
(二)科学合理布局,实行网点备案。网点备案是家电下乡工作重要环节,我县严格按照省、州商务部门的要求,对符合销售网点条件的备案申请认真审核受理,科学合理进行统筹布局,目前已备案网点64个,其中:手机销售网点4个,其它下乡产品网点60个,基本覆盖了全县18个乡镇。同时要求各销售网点尽快熟悉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做到守法、规范经营。对销售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网点将暂停或终止资格,对达到条件的网点申请后进行补充备案。
  (三)制定工作方案,促进有序推进。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企〔2009〕3号)要求,为确保推广家电下乡工作有序进行,我县于3月中旬就制定下发了《广南县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四)举行启动仪式,拉开工作序幕。3月28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在莲湖公园门前举行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销售企业代表、城区各销售网点负责人参加了仪式,拉开了家电下乡的工作序幕。全县举行启动仪式后,要求各乡镇也适时举行本乡镇的启动仪式,
(五)加大宣传力度,调动购买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标语(横幅)等形式,制订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做到让老百姓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购买的积极性。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共制作家电下乡小常识1期,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制作宣传横幅5条,在电视台播放家电下乡知识6次。
  (六)注重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为顺利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我县除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培训外,于3月20日组织乡镇财政所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同时督促销售企业分别对64个销售网点64名系统操作员(销售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家电下乡工作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七)加强网点监管,确保产品质量。要求各经营网点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经营过程中及时(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和录入销售信息,确保补贴对象能及时办理补贴手续。要求销售网点承诺做好家电下乡宣传、销售等工作,严把销售渠道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切实做到货真价实,注重品牌,树立信誉。
  (八)严格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制定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兑付。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今年是国家实施家电下乡的第一年,目前家电下乡工作刚刚起步,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要全面实施家电下乡工作,这些困难和问题却不容忽视。具体表现在:
(一)网点布局难以平衡。我县山区、半山区面积达94.7%,是农业大县、贫困大县,县域、乡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致使偏远地区网点偏少,交通便利地区相对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偏远地区农民购买的难度。
  (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尽管县乡均召开了家电下乡工作专题会议,采取多种方式对家电下乡这一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但由于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没有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部分群众仍然认为这是商家的促销手段,存在等待观望的心理。
  (三)补贴申领程序繁琐。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需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在销售网点上报基础资料,再到乡镇财政所上报材料接受初审,由乡镇财政所初审合格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再将家电补贴款划入农民直补储蓄卡上,时间上前后需半个月左右时间,手续较为繁琐,时间跨度长,影响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
  (四)中标产品较为单一。目前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型号不丰富,款式不新颖,货源供应不足,消费者选择余地不大,远远满足不了广大群众的消费需求。
  (五)网点信息录入滞后。部分销售网点对信息管理系统不熟悉,影响了信息录入和补贴申兑。调查中发现目前仍有极少部分网点尚未录入销售信息。
(六)利益矛盾有待调和。由于过去95%的电器销售网点实行定税制或包税制,税费较低。但家电下乡产品每卖一件要求及时开具发票,按销售额3%进行纳税,而中标企业给销售网点产品利润空间小,加之家电下乡产品质优价廉,而非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相对较高,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多数网点不愿宣传和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扎实推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推广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下步工作中我县将主要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不断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各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尽快帮助各销售网点普及电脑知识,努力做到销售与录入同步进行。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在边远区域加快网点布局,切实维护各方群众的利益。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加强企业经营行为监管,加大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搞虚假宣传的经销商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我县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灵活有效形式,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真正让老百姓知道买什么、在哪里买、如何申请补贴,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懂得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手续。我县将积极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抓紧研究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现场兑付补贴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行“财政预拨、网点代审、农户先领、定期结算”的现场兑付办法,做好家电产品预购预定工作,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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