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南县经济商务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 |
|
| 2009-09-23 16:26 文章来源:广南县经济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广南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通报的基本原则
重点工作通报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加强监督与行政责任相结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通报的实施主体
局主要领导是实施重点工作通报的第一责任人。
局办公室是实施重点工作通报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局重点工作通报事务。
重点工作涉及的股室是通报的直接责任人,每季度应将通报文稿及有关资料送局办公室统一向社会通报。
三、应予通报的事项
1、县政府确定由我局承担的重要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
2、我局年度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
3、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4、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5、我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通报也可依申请通报,申请通报的重点工作如果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通报后可能损害第 三方合法权益的,局办公室应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通报的,不得通报。但如果不通报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局办公室应将通报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属于不予通报的重点工作,局办公室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通报途径和方式
1、重点工作通报途径以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示栏、政务信息查询系统为主。
2、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应通过新闻媒体以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的形式及时通报。
五、通报时间
1、重点工作按季度通报,通报工作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进行通报;
2、重大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通报;
3、在线访谈和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安排。
六、 通报程序
重点工作通报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1、 起草通报文稿
重点工作涉及的职能股室按季度通报的原则,按期起草通报文稿、准备相关资料,送交局办公室。
2、文稿送审
文稿及相关资料送局领导审批后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向社会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