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家电下乡销售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双双接近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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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04 10:41 文章来源:广南县经济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切实做好我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进一步扩大内需,充分调动农民的购买力,并能享受到党和政府政策的温暖,经过半年工作开展,我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与补贴工作有实质性进展,收到良好效果。
家电下乡已在全县推行“直补”,农民可在家电下乡销售指定店购买所需中标产品,只须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直接领取销售价格13%的补贴,无须到财政所来回奔波,采取由销售网点审核后代办申领并垫付的形式,广受农民群众欢迎。截至9月30日,全县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达73个,销售数量 2023 台(部),销售总额达295 万元。其中:电冰箱(冰柜)728 台,销售金额1351280元;电视机527 台,销售金额690032 元;洗衣机537 台,销售金额501602 元;手机22 部,销售金额10042 元;电脑46台,销售金额156629元;热水器112台,销售金额212366元;电磁炉42台,销售金额19190元;微波炉9台,销售金额7783元。推行直补后,乡镇财政所只须针对网点进行审核,加快了补贴进度,提高了效率,应兑现补贴28万元,已兑现补贴金额 30万元,补贴比率由原来的52%上升到现在的79%。
汽车摩托车下乡我县已于9月25日启用信息系统,由原来的手工操作转为系统正式管理,财政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截至9月底,全县共补贴了各类轻型、微型车及摩托车2790辆,补贴金额达278万元。
(董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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